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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6-25 08:06 星期四 阅读次数: 4284
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对我省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作出调整。详细情况如下:

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对我省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作出调整。

此次调整中,高速公路新增84个路产损坏赔(补)偿项目,主要包括道路设施工程、公路绿化和监控设施等;取消5项,即云台(镜头)控制器、带雨刷空外护罩等;提高23项收费标准,即沥青路面、波形钢板护栏和公路绿化项目等,平均提高幅度为30.10%。

在公路路产损坏中,高速公路损坏率最高的是护栏,而普通公路则为路面损坏。

对于调整原因,据省物价局相关人士称,随着时间的推移,赔(补)偿标准和赔(补)偿项目滞后性日渐凸显,“标准偏低”和“项目不全”等问题成为制约我省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主要因素之一。

上述调整方案实施后,对公路管理部门而言,基本上可以弥补因修复成本上升而造成的修复资金不足部分。

对缴费者而言,由于绝大多数机动车主都有购买包括事故原因造成公路路产损坏赔偿在内的第三者责任险,所以,一旦发生损坏公路路产行为,此类需要缴纳的费用就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虽然赔(补)偿收费标准有所提高,但总体上看不会增加当事人的直接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