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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平台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27 15:29 星期二 阅读次数: 15906
随着国家对交通行业的质量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各级交通质量管理部门也在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对交通工程质量的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作为一种现代管理手段参与了对交通工程质量的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将是高速公路管

随着国家对交通行业的质量管理要求也越来越高,各级交通质量管理部门也在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对交通工程质量的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作为一种现代管理手段参与了对交通工程质量的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将是高速公路管理中的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能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性、实时性、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是提升建设管理标准化的一种有效途径。

为促进绿色公路、品质工程创建,进一步推进工程管理信息化,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落实全寿命周期、建管养一体化、信息互联共享等理念,福建省在全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推行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

一、一体化平台功能

省高指按整体规划、同步部署、各方共享、分级管理、数据溯源等目标,率先采用“1个平台+N个子系统+N个项目”的模式,在省级层面开发建设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综合监管一体化平台,实行统一门户入口、统一信息资源、统一基础条件、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安全防控;整合、开发建设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地试验室数据监管系统、混凝土拌和站监控系统、沥青拌和站监控系统、构件二维码存储系统、预应力张拉数据监管系统、工地党建等8个专业化系统,并预留扩展的空间和接口;实行省市行业部门、各参建单位分级监管、共享协同,对主要区域、重点部位、关键数据全天候、多元化远程监管,实时采集、分析、预警、调度、处置等,提升工程建设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即时性。

(一)统一用户认证。实现远程视频监控、试验室数据监控、混凝土拌和站数据监控等应用系统的统一用户管理、统一身份认证及单点登录。

(二)基础数据管理。实现各建设路段基础数据统一管理维护,各业务系统的基础数据规范统一,并为交工后运营管理提供基础数据依据。

(三)项目进度管理。实现工程投资、形象、征迁等整体进展的形象展示,提供统一的模板进行项目进度月报的填写。

(四)综合查询统计。根据日常业务监管需求,可按日期、工程名称等参数查询各专业化子系统的数据,可生成实时性的产能、报警盘统计等相关统计图表。

(五)智能预警应用。实现对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梁片张拉等不合格数据的实时预警,支持短信、微信推送等方式通知提醒。

(六)异常统计分析。实时采集工地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梁片应力张拉等业务数据,统计出各种质量统计图表以及跨子系统的综合监管统计图表。

(七)GIS集成应用。结合建设项目基础数据、进度与质量数据,实现基于GIS的快速可视化浏览查询,并达到可视化显示要求。

(八)移动综合应用。通过微信、APP等移动应用,使得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更加高效,让系统使用的价值得到很大提升。

二、专业化子系统

(一)建设管理系统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集中的时期,特别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等交通工程。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多,时空跨度大,产生的工程信息量大而繁杂,为及时准确把握利用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并为工程建设保存完整的建设资料,其最好的解决途经就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初期就应用先进的工程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地管理利用工程信息。

省高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供全省各项目、各参建单位使用,所有参建单位使用统一软件,贯彻省高指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并可以加强项目业主的管理力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建设管理系统使用者涵盖了行业主管单位、建设、施工、监理、咨询、设计等各类从业单位与相关从业人员。系统提供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计划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廉政建设、工程决算、资料管理、竣工管理及上级单位下发的通知、通报等功能,全面实现了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项目集成管理的要求。

应用建设管理系统的各方及各级业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或提交)、审核(或核准)、审定(或批复)相关业务数据。未按规定及时录入的数据,原则上不允许补填,如必须补填,或遇特殊情况(如遇服务器遭受攻击或网络病毒等)需要录入过期数据,须报省级系统管理员(或授权项目业主的系统管理员)批准并专门授权有关操作。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项目业主应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将项目工程简介、项目审批程序、合同登记等信息录入系统;项目开工(以正式下发开工令为准)后一个月内,各使用单位应完成数据初始化工作(包括统计规则的确定、工程量清单导入、项目分解等),并录入合同段概况、参建单位、现场机构、廉政、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

项目动态数据的录入与更新要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动态数据主要有:

1.人员信息: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工或监理单位专监以上人员发生变更的,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在业主批准变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更新。

2.进度计划数据:施工单位的年度计划在上一年的12月30日前录入和提交,季度计划在上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录入和提交,月度计划在上个月27日前录入和提交;监理、项目业在审核、审批当日实时提交审核、审批情况。

3.进度统计数据:施工单位的月进度数据在当月的28日前录入和提交;总监办在当月30日前完成所管辖各合同段提交的月进度数据的审核并提交;业主应于次月3日前审定该月的月进度数据并发布。

4.反映主要结构物工程进展的图片资料每半个月上传更新一次,上传更新时间分别为每月的11日、26日。

5.工程计量数据:施工单位在每月30日前将所有计量申报材料录入和提交;监理、项目业主在审核、审批当日实时提交审核、审批情况。

6.工程变更信息:变更申请单位使用系统进行变更申请,审核、审批部门在审核、审批当日实时提交审核、审批情况。

7.质量、安全检查整改信息: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并发出整改要求后,整改通知信息应在文件(或通知书等)形成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录入和提交,对整改的反馈也照此办理。整改通知的录入责任单位原则上应为通知发文单位(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由项目业主录入);整改反馈的录入责任单位为被要求整改的责任单位。

8.考核信息:项目业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每次考核结果,在形成正式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

9.月报信息:施工月报的上传时间为每月28日前,监理月报的上传时间为每月30日前,项目业主工程月报的上传时间为次月3日前。

10.奖惩信息:发出违约处罚或奖励文件(包括通知单等)的单位应在文件发出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奖惩情况录入和提交(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由项目业主录入和提交)。

11.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单位应在发生专业、劳务分包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

12.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各合同段应根据农民工进、退场情况,定期和不定期更新农民工花名册,并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按《系统》格式要求录入和提交。

13.保险索赔信息:施工单位应在保险索赔获批后的两个工作日之内,将保险索赔数据录入和提交。

(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对高速公路工程的重点部位、控制性工程等开展现场监控、在线监督、决策辅助,形成24小时全天候管控。重点部位、控制性工程一般包括钢筋加工场、悬浇桥、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以及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的试验室等。各监控点应能监视室内加工、制作和试验检测工作状况以及室外施工现场进展全貌。

1.视频监控联网硬件技术要求

(1)视频字符叠加

1)标清视频字符叠加方面的字体:宋体,字号:4号,点阵32*32;720P高清视频字符叠加方面的字体:宋体,字号:4号,点阵48*48;1080P高清视频字符叠加方面的字体:宋体,字号:4号,点阵64*64。

2)时间显示格式:“年-月-日  时:分:秒”,采用24小时格式。

3)视频字符叠加位置规定:从图像算起,第一行左上角位置叠加汉字,第一行右上角位置叠加时间。

4)字符叠加设备应具备NTP自动校时功能。

5)汉字叠加要求:含“地市 路段 标段 安装位置 编号”,如“宁德京台 A1标 2号拌合站01”。

(2)摄像机安装

1)摄像机安装位置:梁场、钢筋加工厂、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特大桥、特殊结构桥、特长隧道及地质较差的隧道进出口、力学试验室等。

2)摄像机功能指标:所有摄像机均采用遥控高清摄像机。其中:

高清摄像机:分辨率(中央水平)≥800,分辨率(中央垂直)≥650;动态范围:灰阶数(D65,20阶)≥17;低照度灰阶识别能力:灰阶数(0.1Lux)≥11;噪点值≤2%;云台转动:0°~360°连续水平转动,垂直倾斜+20°~-90°无阻碍;水平转速:水平键控速度0.1°-240°/s;垂直转速:垂直键控速度0.1°-160°/s;光学变焦≥30倍、电子变焦≥12倍;色彩还原:色彩偏离值(最大)≤20;时延≤300ms;支持onvif协议;主码流(M)平均值2Mbps;子码流(M)平均值512Kbps;视频压缩标准和格式:RTP+H.264;自动白平衡,具有背景光自动补偿功能,自动光圈,自动聚焦;防护罩应密封;防护等级IP65;通信接口及速率:RJ45,10M/100M。

硬盘录像机(视频存储设备):监视图像质量PAL制;录像速度:每路支持全实时录像,25帧/秒(可调),图像、声音同步记录;具备NTP校时,DDNS高级网络功能,可自动校时,与时钟服务保持时钟同步;图像采用D1分辨率存储。硬盘容量应满足存储至少10天视、音频图像,并预留足够空间;码流:支持双码流功能,支持复合流/视频流的码流类型;支持onvif协议;主码流(M)码率平均值2Mbps;子码流码率(M)平均值512Kbps;视频压缩标准和格式:RTP+H.264;通信接口:RJ45,RS232/485;USB接口;视频录像与回放,视频实况播放,云台控制,媒体流转发、分发,设备管理,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2.视频监控联网软件技术要求

(1)视频监控联网的网络视频编码设备及远程视频监控平台软件建设必须符合《DB35 T 1532-2015高速公路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及平台互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联网测试合格。

(2)各路段的远程视频监控平台软件必须支持以下功能:

1)视频录像与回放:录像查询检索、播放控制、下载、上传、即时回放、录像备份,录像能转发到省高指远程视频监控平台;

2)视频实况播放,云台控制,实况媒体流能分发给省高指远程视频监控平台;

3)设备本地管理,在线、离线状态变更时能及时同步给省高指远程视频监控平台;

4)视频监控设备应与路段远程视频监控软件服务器时钟同步,路段远程视频监控平台软件必须与省高指远程视频监控平台时钟同步;

5)省高指远程视频监控平台控制路段远程视频监控平台软件时,摄像机云台转动响应时间应小于1秒;

6)用户权限管理;

7)移动客户端实时浏览、回放录像功能;

8)监控设备不在线短信通知等功能。

(3)必须提供各路段本地实时监控,上传省级视频监控软件16路主码流视频的同时播放,16路子码流的移动客户端同时播放。

(4)远程视频监控平台软件必须同时支持不少于30个用户共享同一账号登陆使用方式,并支持特定登陆用户永久稳定链接方式。

(5)应提供一套完整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系统外部成员的非法入侵以及操作人员的越级操作,避免遭受攻击。

3.视频监控系统管理

(1)省高指负责建设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将各项目的监控视频内容汇集、编排,以实现省、市、项目公司各级建设管理人员依据用户名和密码(无需KEY密钥)登录互联网或移动终端查看施工重点部位的实时工作状态,系统也可向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开放,形成各方共同监督管理。

(2)各项目业主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也应建立监控平台,指定专人实施实时监控和信息存储,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存。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的领导、主要管理人员也要定期不定期地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施工状况,充分发挥监控信息在进度、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3)各项目建立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省级远程视频监控平台,确保各级建设管理人员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终端能够清晰查看施工现场、钢筋加工厂、工地试验室内的工作状态。

(4)工程基本完工时,由施工单位报项目业主出具同意拆除系统的意见后,方可拆除。

(三)工地试验室数据监管系统

试验检测结果是衡量工程质量的最主要依据,推行试验数据信息化可有效解决数据造假问题。高速公路项目应用工地试验室数据监管系统,实现试验过程的自动操作,试验数据自动上传、试验记录、报告、台帐自动生成。试验过程可追溯,数据成果不可更改,永久保存,保证了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消除人为操作误差,杜绝数据弄虚作假,规范了试验检测及管理流程。

省高指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高速公路试验室数据监管平台,各工地试验室负责对工地试验室试验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并建立工地试验室数据监管系统。通过互联网络,将各试验设备自动采集的数据自动传输到省监管平台。各相关管理部门可通过互联网随时登录省监管平台,实时查看其管辖内的任一试验室的试验资料,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监控、抽查和分析统计。

改造联网配套业务软件的基本要求:

1.应至少具备以下功能:样品登记、检验、校核、审批、报告打印、人员管理、角色与权限管理、设备管理、检验业务统计等。

2.检测数据必须在检测仪器上生成后由自动采集系统进行数据存储,不得留存人工录入或虚拟设备的数据接口。

3.针对试验结论数据、即时试验数据、修改日志等重要信息必须经过加密(如MD5或RSA电子签名技术)后方可进行存储备份与远程传输。

4.试验数据一旦生成必须即时通过互联网传输至省高指系统服务器,同时自动进行本地数据备份,系统具备检测机构的备份数据与省高指系统服务器数据的比对功能。

5.系统必须采用大型数据库(如Oracle)作为数据库系统。数据库传输密码必须有加密方式(如MD5或RSA电子签名技术),不得在程序源代码与数据库中体现密码明码。

6.必须具备远程即时数据传输功能,传输的内容必须包含样品信息、力值时点数据采集信息、数据修改日志信息等,检测数据的传输格式必须保证能与省高指系统服务器数据库兼容。

7.必须具备智能客户端功能,即智能侦测网络状态,网络不畅时能即时保存数据,网络一旦畅通即时传输数据。

8.应设定检测信息的访问角色与权限,非正常的修改必须经过授权,系统必须自动记录任何修改日志,日志内容包含样品编号、修改前的值、修改后的值、修改人员、授权人员、修改时间、机器名称等信息;修改日志一旦生成应即时传输至省高指系统服务器,并以相应变色或弹出窗体等提醒方式显示被修改的样品。

9.必须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适应性,能通过对检验标准的数据定义不断增加新标准,并能保留完整的历史数据。

10.必须具备从数据库中存储的时点数据自动生成力值曲线的功能,力值曲线由采集时间和数值组成二维曲线图,可进行相应放大或缩小,并且能显示瞬时值。

11.权限设定应满足系统菜单权限、系统等级权限、检测项目权限三个方面的权限要求,并能根据不同权限进行设定。

12.检测记录和报告格式应满足交通行业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记录、报告的格式与数据必须由系统程序自动生成,而不得采用显式的文本编辑软件(如Word)生成。

工地试验室数据监管系统是提高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和监管效率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遏制数据造假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通过建立工地试验室数据监管系统,做到现场检查与网络监控相结合,不断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有效发挥试验室数据监管系统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的作用。

(四)混凝土拌和站监控系统

1.系统功能

混凝土拌合站监控系统通过采集各原材料投料重量信息,计算混凝土实时施工配合比,并与规范要求对比分析,实现指标偏差超限自动预警、混凝土拌和数据定期统计、参建各方分级管控等功能。从项目试点结果来看,混凝土拌合站监控系统是强化过程控制的有效手段,对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具有积极作用。

2.技术要求

(1)系统性能。监控系统应选择具有合理量程、精度、信噪比、抗干扰性和稳定性的设备,在服役期间定期进行校准标定,确保系统发挥长效监控作用。

(2)监控内容。监控系统应能实时采集各种原料的实际投放重量,获取混凝土水胶比、最小水泥用量两个控制指标,其中质量偏差阈值根据《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确定。监控信息必须基于前端传感器原始信号,如实反映混凝土生产信息,严禁篡改。

(3)反馈预警。监控系统应根据超限情况实时将超限信息通知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每周自动将预警比例过高的拌合站信息反馈给业主管理人员。

(4)综合统计。监控系统应支持不同管理层级统计报表输出,内容涵盖统计期间混凝土总产量、超限产量、超限指标及对应超限次数、各指标超限百分比等统计值。

(5)故障报警。监控系统应具备自主检测系统故障功能,便于管理人员实时掌握系统运行状态,及时联系技术服务商修复系统。

(6)权限管理。监控系统应实行用户统一注册管理制度,根据用户所属单位分配相应操作权限,实现分级监管,并要求支持多用户同时登录访问。

(7)移动端口。监控系统应支持在主流移动设备上跨平台运行,实现全天候实时动态监管,达到监控全覆盖目标。

(8)运维服务。监控系统应配备完善的售后运营维护服务,要求技术服务商成立专业运维服务小组,实时跟踪各在建项目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及时排查解决系统故障,降低系统故障对正常生产活动的影响。

(五)沥青拌和站监控系统

1.系统功能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监控系统通过采集沥青混凝土实时拌和参数,与生产配合比及标准化指南相关要求等进行对比分析,实现矿料级配、沥青用量、拌和温度、拌和时间等偏差超限自动实时预警,并对沥青混凝土拌和数据定期统计分析,由参建各方分级管控。

2.技术要求

(1)系统性能。监控系统应选择具有合理量程、精度、信噪比、抗干扰性和稳定性的设备,在服役期间定期进行校准标定,确保系统发挥长效监控作用。

(2)监控内容。监控系统应能实时采集矿料级配、沥青用量、拌和温度、拌和时间等数据并自动实时预警,分阶段统计各沥青拌合站生产总量,进行合格率分析。监控信息必须基于前端传感器原始信号,如实反映沥青混凝土生产信息,严禁篡改。

(3)反馈预警。监控系统应根据超限情况实时将超限信息按预警分组管理原则通知施工、监理、业主等管理人员,系统后台具备超标数据记录查询功能。

(4)综合统计。监控系统应支持不同管理层级统计分析,内容涵盖统计期间沥青混凝土总产量、超限产量、超限指标及对应超限次数、各指标超限百分比等统计值。

(5)权限管理。监控系统应实行用户统一注册管理制度,根据用户所属单位分配相应操作权限,实现分级监管,并要求支持多用户同时登录访问。

(6)移动端口。监控系统应支持在主流移动设备上跨平台运行,实现全天候实时动态监管,达到监控全覆盖目标。

(7)运维服务。监控系统应配备完善的售后运营维护服务,要求技术服务商成立专业运维服务小组,实时跟踪各在建项目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及时排查解决系统故障,降低系统故障对正常生产活动的影响。

(六)构件二维码存储系统

1.技术要求

(1)平台搭建。以实现构件信息便捷传递、动态更新、永续保存为目标,推进“互联网+”与项目管理系统融合,充分考虑既有质量管控信息系统集成需求,二维码平台应基于主流的互联网加数据库技术搭建,以保证系统稳定性、平台移植性、功能扩展性和安全保障性。同时,应预留与省高指建设管控平台的对接接口。

(2)客户端口。推行动态网页和移动App为二维码平台接入客户端,要求在微软、安卓、ios等系统上跨平台使用,实现桥梁构件信息实时更新,二维码链接持久有效,数据平台便捷接入,满足桥梁全寿命周期信息互联共享需求。

(3)功能模块。二维码平台功能模块需契合桥梁施工动态特征,具备便捷的信息录入、更新、删除及多关键词信息检索功能,确保对桥梁构件信息动态跟踪,实现信息统一集中管理。

(4)管理权限。构建参建各方信息互核机制,二维码平台需针对参建各方分配相应的管理权限,为相关参建单位提供录入、更新、审核和查询管辖范围内桥梁构件信息权限。

2.管理要求

(1)内容要求。二维码存储内容包含相关责任主体、构件属性、施工信息及设计图纸4个部分,存储平台应根据构件施工工序及时补充相关信息,确保按规定格式如实呈现。

(2)编号要求。编号是精确检索桥梁构件的关键索引,要求预制梁片、桥梁支座和伸缩缝进行统一编号,且确保各构件编号唯一性,编号规则按照《桥梁构件二维码编号规则说明》规定执行。

(3)介质要求。作为桥梁全寿命周期关键信息互联共享的媒介,需同时考虑二维码耐久性、经济性和施工可操作性需求,二维码标识推荐采用宽12cm×高15cm铝片上覆防水打印贴纸,注意采取防护措施。

(4)粘贴要求。各构件二维码粘贴部位应充分考虑检视便捷性。预制梁片二维码铭牌应粘贴于车流前进方向腹板端部。桥梁支座二维码铭牌应粘贴于安放支座的盖梁侧面中部,桥梁伸缩缝二维码铭牌应粘贴于安装伸缩缝的桥台背墙或盖梁侧面。同一盖梁上所有支座或伸缩缝信息集成到一个二维码铭牌中。

(七)预应力张拉数据监管系统

预应力智能张拉设备应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张拉全过程按规范要求自动完成,还应具备联网、张拉数据实时上传等功能;预应力张拉数据监管系统对张拉施工进行远程同步管理,实时存储张拉施工数据,不合格数据实时预警,提供历史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等,与一体化平台实时对接。

(八)工地党建系统

掌握、管理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党组织、党员(含流动党员、农民工党员等)信息、民生台帐等基础信息,实时记录与动态发布工地党建工作动态(如创建特色、先进事迹、路地关系、服务一线等)等。

三、管理分工

(一)省高指:负责组织制定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信息化规划、政策和标准等;制定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信息化框架;根据需要适时推广应用新的专业子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对一体化平台应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适时通报情况。

(二)设区市高指、平潭综合实验区高指:负责对本市(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参与一体化平台的监督、应用。

(三)建设单位:负责一体化平台在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本项目建设信息化和一体化平台应用;牵头协调各专业化子系统与一体化平台的接入工作,检查专业化子系统承建单位履约,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制订、落实信息化管理制度,检查和督促各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一体化平台应用、问题整改、现场相关设备保护等,及时处理预警信息。

(四)省信息科技公司:负责一体化平台的具体开发、运行、推广、维护、监管和专业培训工作,及时优化、完善、更新功能,保障一体化平台各功能正常运行;为各项目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做好与各项目专业化子系统的接入工作,及时排查存在的问题、跟踪解决,定期提交一体化平台运维情况。

(五)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负责一体化平台在本合同段的具体应用,落实信息化管理制度,承担一体化平台发现问题的处理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做好一体化平台的各项工作,及时上传数据,配合排查存在的问题。